2007年教育审计大事记
 

 

14,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交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交接的内容,对交接目的、内容、要求作了具体规定。

127,教育部办公厅印发2007年教育审计工作通知,指出要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增强审计力度;认真实施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加强对各类重大项目、科研经费、各项收费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计;开展对所属单位的审计;继续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审计。

81316日,教育部财务司在兰州大学举办全国教育系统审计处长培训班,主管教育审计工作的副司长徐孝民同志在学习班上作了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十一五期间教育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提出了教育内部审计的八项任务。

95,教育部印发《关于对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自查。同时,又组织4个调查组,对13个省、区、市教育部门贯彻落实“17号令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实地抽查,全面掌握了全国教育系统教育审计工作的情况。

1129,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袁贵仁副部长担任组长,人事司、财务司、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直属高校工作司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在教育部党组领导下,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管理和指导。

1229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大中型建设工程应实施全过程审计,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的内容、实施机构、方式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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