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教育审计年鉴
 

审计体制调整

 

    1998年中央国家机关进行机构改革,对我国审计体制进行了调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审计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审计署在国务院各部门设置的派驻审计机构一律改为派出审计机构,派出审计机构受审计署垂直领导,其人财物由审计署统管,负责对指定的国务院部门及其在京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但不再对行业内部审计进行管理和指导;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教育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教育部财务司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协调工作,即对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对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对教育系统财经活动中重大的、带普遍性或倾向性的问题组织审计调查。根据上述调整,审计署派驻教育部审计局于19987月撤销,与此同时,审计署向教育部派出的审计机构--审计署教育审计局正式成立,教育部也决定在财务司办公室设置内部审计岗位,并分别于8月和10月开始工作。至此,1985年初建立的教育部审计室及其后更名为审计署派驻国家教委(教育部)审计局的工作全部结束,其所具有的国家审计职能归于审计署教育审计局,并得到强化,其所具有的内部审计职能归于教育部财务司,也得到延续。

    为了防止和避免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因上述审计体制调整而出现大的波动,教育部办公厅于19981019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继续贯彻执行原国家教委第24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保持审计机构和审计队伍的稳定;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在机构改革中继续得到加强而不致被削弱。

 

全国教育审计工作会议

 

  根据审计体制的调整,为使教育审计工作承上启下,继续向前发展,原审计署派驻教育部审计局于19986月在大连理工大学召开全国教育审计工作会议,对教育审计工作开展近14年来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进行总结。会议认为:教育审计工作自1985年初开展以来,在促进教育部门和单位加强内部财经管理、规范经济秩序、推进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资产安全完整、增加教育经费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环节,以及领导和有关部门当家理财的得力参谋和助手,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今后的发展和提高奠定了良好基础。这些经验主要是:第一、要建立健全教育审计制度,包括按照有关法规设置独立的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健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实现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审计工作的开展创造必需的条件和外部环境等,以保证教育审计工作能独立开展;第二、要树立教育审计工作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服务、为领导的决策服务、为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和提高效益服务的思想;第三、要积极进行改革,不断提高教育审计工作水平,即要切实把“三个有利于”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工作的定位点确立在促进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和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上,把工作重点放到效益审计和内控制度的评审上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实现审计手段的现代化等;第四、要采取切实措施,不断加强审计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大力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第五、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审计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教育部门和单位领导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增强他们的审计监督意识。

  会议还分析了教育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与会同志做好迎接新的机遇和考验的思想准备。

 

表彰教育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1994年至1997年度全国教育系统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总结、推广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推动教育审计工作的发展,教育部于1998625做出了《关于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对北京、上海、湖南等10个省市教委和天津市塘沽区、安徽省马鞍山市等4个市、区、县教委、教育局以及华中理工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南开大学等6所高校共20个全国教育系统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安徽、贵州、新疆等15个省、区、市教委审计处和北京市朝阳区、广西南宁地区、四川省营山县等21个市、区、县教委、教育局审计科(股)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郑州大学等45所高校审计处共81个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审计机构,周长华、李永祥、徐艳丽等98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审计工作者予以表彰,并于1998629在大连理工大学召开了表彰会。

 

贯彻教育审计规范

 

    原国家教委于19971231发布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范》。1998年,全国各级教育审计机构都把认真组织教育审计人员学习和贯彻教育审计规范当作全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原审计署派驻教育部审计局将规范汇编成册,同时专门撰写了《认真执行教育审计规范,不断提高教育审计工作水平》的宣传介绍材料,供广大教育审计工作者学习参考;举办了两期学习规范的审计骨干培训班,共300多人参加学习,并在年初举办的主管审计工作的领导干部学习班上讲解了规范,使他们了解规范,指导规范的贯彻。北京、天津、上海、湖南、湖北、河南、江苏、四川、陕西、黑龙江等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都举办了以学习教育审计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共18000人参加了学习,基本上做到使每个教育审计人员轮训一遍。许多教育审计机构还对照规范,对过去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做法加以改正,并建立健全了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使审计风险得以防止和减少,审计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1998年,全国各级教育审计机构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当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管好用好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一中心,强化了审计监督。原审计署派驻教育部审请局在撤销前,完成了对北京大学和中央教科所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对中育审计事务所财务收支及原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的审计,以及对部属高校199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的审核批复。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400多万元,大部分已处理完毕,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33条,基本上得到了采纳落实。

    与此同时,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高等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面临机构改革和审计体制调整的新形势下,坚持努力工作,认真执行全年的审计工作计划,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据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教育主管部门和34所部属高校提供的资料统计,1998年各级教育审计机构共完成各类审计项目56906项,审计金额达1819亿元,查出有问题的金额07亿元,提交审计报告1548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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