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内部审计工作 服务教育改革发展 (宁波市教育局)
 

推进内部审计工作 服务教育改革发展

○宁波市教育局

近年来,宁波市教育局在教育管理体系改革稳步推进的新形势下,坚持“依法审计、服务教育、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宁波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制度为依据,不断深化内部审计,发挥内部审计在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等方面的保驾护航作用。主要做法有:

一、思想认识有高度,健全机构抓领导

开展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把好领导干部的“经济关”,是从源头上抓好防治腐败和加强干部管理的有效制度。针对近年来教育系统特别是工程建设和教学设备采购领域腐败案件多发,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加的新形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十分重视教育内审工作,注重加强审计职能。一是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列入重要日程,亲自带队审计。局领导每年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研究,一起落实。二是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对内部审计职能尚设在财务部门的,统一归口转移到与纪检部门合署办公,较好地保证了教育审计的独立性。目前,市、县二级12个教育行政部门均设立了内审机构。三是建立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专(兼)职审计员队伍,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聘请了专(兼)职审计员139名。每年组织审计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并鼓励其参加审计师等资格考试,提高审计队伍的能力素质。

二、制度建设有宽度,规范程序抓完善

我局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在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责任、审计方案、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方面,初步形成了规范化管理。近年来,制订了《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宁波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宁波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各县(市、区)教育局也相应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各地各校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分别完善了述职报告、资金盘点、诚信承诺、座谈征询、结果反馈、跟踪整改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初步形成了制度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格局。

三、拓展功能有广度,上下联动抓覆盖

根据省教育厅的部署要求,我市努力扩展教育内部审计功能,实现教育审计全覆盖。近三年,年均实施教育审计项目近500项,提出审计建议400余条,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审计内容全覆盖。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主,以财务收支审计为补充,积极开展重点问题专向审计调查,全面推进教育内部审计工作。重点揭露学校(单位)财务收支、内控制度、资金资产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学校(单位)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审计对象全覆盖。从2000年开始,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每3年进行一次轮审,规定离任必审,实现审计对象的全覆盖。三是上下联动,实现区域全覆盖。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国家审计联动,派员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中小学食堂专项审计调查,配合市审计局进行高中学校负债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与高等院校联动,组织开展对在甬高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与县、乡镇联动,组织市、县辖区的中小学校专项审计调查,实现全市区域全覆盖。

四、审计整改有力度,延伸成果抓效益

一是重视审计整改。我局高度重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被审计学校(单位)对查实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有效地进行整改,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整改跟踪。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每年10月组织对上一年度完成的审计项目“回头看”督查,适时组织专题讲评,力求解决审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开展。三是延伸审计成果利用。把审计结果与学校目标管理、校长任期目标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紧密结合,作为学校各项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五、依法审计有深度,强化监督抓质量

针对目前审计任务与审计人员专业不协调,审计质量难以保证的现状,我局采取教育内部审计与委托社会审计相结合的模式,把教育系统工程项目、基建招标等重点、难点项目委托社会审计机构,以外审为主、内审为辅、主辅结合的办法来解决审计的难点问题,提高审计质量与效益。近三年,每年基建修缮项目审计核减率均在6%以上,仅2012年就核减金额10087.67万元,核减率达13.08%,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一是精选审计委托对象。初步遴选出一批资质信誉高、审计业绩突出、专业水平强、服务态度好、收费合理的会计事务所,通过公开招标或议标选定合适的社会审计机构。要求社会审计机构按照审计纪律从严、审计质量从高、审计费用从低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二是严把工作质量关。及时听取审计情况的反馈意见,同时保留对聘请的相关专家的咨询权,建立项目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由被审计单位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每个基建工程项目的审计质量、服务态度、审计收费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反馈意见。三是强化委托审计的主体监督。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报送的资料坚持做到“六审查”:一审工程量是否真实、完整,计取各项费用以及执行文件,选用定额版本是否准确、合规;二审变更增项内容是否真实;三审工程费用情况;四审配套工程情况;五审合同执行情况;六审报送手续是否完备。

宁波市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已经在健康的道路上前行,但前途任重而道远。我们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内审工作要求,在进一步完善教育内审制度、强化审计队伍建设、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强化专项资金审计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推进宁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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