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模式与93定额的比较及操作要点 (少 华)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产生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建设工程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计价方式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利益;也关系到建设行业的发展。定额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其量价合一、工程造价静态管理的模式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确实起到了确定和衡量建安工程造价标准的作用。90年代初,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施工发包与承包开始实施招、投标制,但其计价规则还没有超出定额的范畴,在工程发包与承包工程计价中调节双方利益、反映市场价格、需求等方面都已严重滞后,特别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方面,缺乏合理、完善的机制,甚至出现了一些漏洞,孳生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并没有充分发挥定价的自主权,因此没有实质上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清单计价应运而生,把定价自主权交给企业和市场,实行量价分离由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其实质就是“统一量、市场价、竞争费”。

       二、清单计价与93定额计价比较,明显对业主有利

       1.综合内容及消耗量的差异。清单采用实施施工工序中应包括的内容,消耗量按合理、先进的施工组织确定;

       93定额采用政府规定的正常施工条件及社会平均水平的消耗量,其综合的内容和消耗量相对比较保守。例如93定额基础工程中包括的排水费、土方开挖消耗量远远超过实际发生的消耗量,所涉金额巨大,却不能按实调整;93定额中的垂直运输费用为综合取定,也明显高于实际发生的费用,也不可调整。由于93定额是在90年代初编制的,其社会平均水平比之十多年之后的现在已落后很多,举个简单的例子,当时挖机一个台班可以完成约300立方(93定额含量)的土方开挖,但由于设备的不断改进和更新,现在的挖土机一个台班可以完成800立方的土方开挖。但93定额的消耗量却沿用至今,在开挖同样数量的土方工程中施工单位可以名正言顺的向业主结算将近实际发生费用的两倍(考虑机械台班费略有增加)。另外人工消耗量也远远大于目前实际人工数,如基础砼浇筑,由于采取了泵送等工艺,实际发生的人工数只有93定额规定人工数的一半都不到。但这些按93定额执行都不可调整的。相反,93定额也有部分内容比实际发生的要大(相比较而言,这些内容较少),如人工单价,施工单位认为实际支付的人工工资单价比定额要高得多,是明显的吃亏、损失,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以此为理由,想尽办法用其它签证来弥补。而93定额中高的部分却没有任何施工单位提出扣减。所以以往的施工企业即使内部管理很差,同样有钱赚,甚至大部分包工头不明白钱是怎么赚来的。

       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第一要按实际包括的工作内容来组成项目,实际不应做的内容不再计价;第二要按先进的施工组织管理水平来确定消耗量。这样会将93定额中的水份全部挤光。施工组织管理水平不高的施工企业如压低报价争取中标,将面临亏本的可能。优胜劣汰成为必然,作为业主来讲,不仅选择到了实力强的承包商,同时最大限度地节约了建安成本。

       2.材料价格计取方式的差异。清单计价的材料价格完全按市场竞争确定。

       93定额的材料价格按政府发布的指导价在±5%内浮动,指导价没有的按市场价,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我公司曾对多项工程进行测算,在同样用93定额的情况下,用指导价计算的造价比按市场价计算的造价约高出10%。这里还没考虑竞争因素。显然按市场价通过竞争确定的材料价格对业主是相当有利的。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因为清单计价模式,属于单价闭口合同,施工单位在报价时往往要考虑材料上涨的风险因素,对主要材料将按当时市场价加上适当的风险比例进行报价,造成所有投标人报价的平均水平抬高,而材料价格可能下跌由业主承担的风险,投标人却考虑甚少,这显然对业主不利。对此须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以降低招标人的风险,具体措施详见下文操作要点介绍。

       3.取费标准的差异。清单计价规定施工管理费和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结合市场行情竞争报价,管理费报高了,说明投标人内部管理工作成本高,不利于市场竞争,利润报高了,可能不中标。在目前建筑行业僧多粥少的情况下,投标人会选择少赚也要争取中标的策略。

       93定额的取费标准由政府根据工程类别统一确定,如土建工程二类取费标准为综合间接费(相当于施工管理费)10.5%,利润为7.5%,相加为18%,显然是偏高。

       另外,93定额还统一规定了其它直接费(包括临时设施费)为3.5%,1个亿的项目,要350万,实际发生一般远远小于这个数目,而且,项目越大,业主越吃亏。清单计价将其它直接费的内容放到措施费中计取,计取的办法是按先进合理的施工组织由投标人竞争报价,包干使用。两者相比,清单计价的取费办法比之93定额明显对业主有利。

       以上几点主要是从技术经济角度来衡量利弊。其他差异还有:

       1.使用93定额,在招标过程中,往往采用百分制法决定中标单位,于是一件很庄严的工作演变成了一场数字游戏,暗箱操作常成为游戏结果。业主无法通过招标选择到既能做好工程,又报价最低的承包商,招标成为一种过场和形式,最终损害的无疑是业主的利益。

       2.93定额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时期过渡性的产物,其特定的历史环境已与当今社会许多现状不相符,上海市定额管理站,已逐步停止对93定额的解释工作,对采用93定额产生的纠纷很难得到正常渠道解决。从法律意义上讲,从2001年11月1日开始,93定额被政府废止使用。这样在以后的工程中,再使用93定额,已得不到可靠的法律保障。

        综上所述,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业主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

       我公司工程师从90年代初开始接触清单计划性价模式,并且从02年11月份开始做清单计价的研究工作,03年5月开始针对建设部颁布的清单计价规范,详细分析比较了93定额、2000定额与清单计价的各种异同点,总结了使用清单计价后在实际操作中可能碰到的各种问题和应对措施。基本做到技术可行,措施得当,效果满意。下面就使用工程量清单进行造价控制的操作实施要点作简要介绍:

       (一)招标阶段

       1.在施工图纸还不完善或仅有扩初设计文件的条件下,由于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无法很准确的确定和计算,采用准确列项,工程量预估的办法。列项的依据是扩初设计文件及相类似工程的施工图(或竣工图),对在扩初设计中还没确定的项目内容,以及要经过比较后才能确定的内容,可以先将可能发生的内容列入工程量清单,尽量做到清单列项完整,尽可能避免漏项。确定工程量的依据按类似工程暂定工程量,并尽可能做到工程量的指标相对合理,避免出现占工程主要内容的工程量偏小,可以采取适当加大工程重要内容的工程量,以防止投标人采取价格策略争取中标。

       2.在施工图基本完整的情况下,列项和工程量计算的依据以施工图为依据,在施工图中没有标注的内容,但根据经验,施工过程中很可能会发生的内容,可以先将该项目列入清单,并预估相应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与其它相类似项目进行比较,检查是否有漏项及工程量是否准确,在确定基本无误后作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和编制标底的依据。

       3.工程量计价中的综合单价除管理费和利润外,还有一项风险费,是投标人在投标时考虑市场波动可能引起的建筑成本增加或减少而产生的风险,投标人根据对市场的判断,在投标报价时对风险因素进行量化,并最终用提高报价或减少报价的方法来消化其承担的风险。但由于市场波动的规律难于把握,投标人往往采取增加报价的方式来降低自己的风险,招标人却无法主动采取降低报价的方式来减少自己的风险。这样的结果显然对招标人不利,所以必须对风险进行限制,在降低投标人风险的同时降低招标人的风险。采取的措施是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规定主要材料价格如由于市场波动造成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内,按中标价进行结算,如超过±5%,结算时可以按实调整。因投标人的风险降低,投标人为取得中标,不会轻意提高报价,一方面保证了招标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如材料价格等因素确实上涨较大,承包人可以要求按实结算,承包人没有后顾之忧,对工程项目按计划实施不会有影响。

       4.标底的编制和作用:标底是建设单位对建安成本控制的期望造价,并非最低价,标底的编制原则是按社会平均水平,而非通过竞争以后的最高水平。所以标底不是确定投标人是否中标的唯一指标,但可以根据标底与投标人报价的比较分析,确定合理最低价,从而选择合适的承包商。对投标价明显高于标底价的投标人,可以直接排除,对投标价明显低于标底价的报价,按其中由低向高次序逐家分析,先分析最低的报价,对其工料机消耗量、工料机价格、措施费的取定、其它费用的取定、管理费及利润等内容进行技术经济综合分析,以判断其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即判断其报价是否在合理范围内,对其有明显低于标底或其它投标人的报价部分进行询标,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提供其报价的依据和说明,如其提供人的依据确实反应了该企业的实际水平,可以定性为合理,并确定为中标单位。如其依据不能充分说明其合理性,可以定性为故意压低报价进行恶性竞争,并排除中标。再选择第二低的报价进行分析,依次序类推,直到选择到合理最低价。      

        5、清单计价造与93定额造价比较。因清单计价是新事物,对清单计价的优势大部分人没有感性认识。为进一步证明其比传统计价方式的优势,在招标 前,对同一工程分别按清单规则和93定额编制造价,并进行对比。这样做可以将清单和93定额的优缺点量化,使业主一目了然。

6、清单招标对项目内容的描述。因93定额是按定额规定和综合的项目内容进行计价,在招投标过程无需再描述项目内容。但清单计价规范中只规定了项目共性的工序内容,不可能细化到具体项目的内容,所以在编制清单时,须将本工程特定的施工内容或工序描述完整。如清单规则规定木门包括油漆内容,却无法注明使用何种油漆和工艺,在实际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须注明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油漆种类和采用的工艺。这样才能要求投标人准确报价。所以对项目内容的详尽描述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施工阶段

        清单计价将简化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达到有效控制的目标。因项目单价已相对闭口,项目内容也已明确。对清单中已包括的内容其单价无需进行调整,对清单中没包括的而实际确实需要发生的内容,也非常容易划分,由此增加的费用业主也无需推诿,对清单中已包括的而实际未做的内容,也很容易明确,由此减少的费用承包商也无借口否认。

        93定额却很难做到,因定额内容是综合取定,往往是定额内容中已包括而实际未做的也扣不了,定额内容中不包括的内容承包商却挖空心思进行签证或索赔。

    (三)竣工结算阶段

    许多人认为使用清单计价模式后就无需进行结算审价了,其实不然。因招标阶段提供的清单工程量是暂定的,工程量最终要按竣工图重新结算。但由于单价已经闭口,其结算将会简化,争议的问题也会少许多。

    (四)运用清单计价对业主的要求

1.业主高层领导在主观上对造价控制高度重视,并能排除外界因素和传统思想的束缚。全力支持下属部门从真正意义上进行造价控制。

2.克服使用清单的心理障碍,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对清单的把握,尽早实施清单计价,达到业主利益最大化。

3.设计文件尽量及时、详细、周全和严密。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少修改施工图。

4.充分利用市场信息价对投标人提供的商务部分进行分析,选择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承包商。

5.充分利用中介单位进行反索赔。

(作者单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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