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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校科研经费审计 杜霞 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科研实力不断增强,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大幅度增长,但是与之俱来的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方面的问题也日益复杂,科研经费管理已成为高校工作的重点之一,而如何对科研经费进行科学、有效的审计,确保科研经费安全、合理、高效的使用,也成为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目前面临的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本文拟从两个方面对高校科研经费审计作以粗浅的探讨。 一、目前科研经费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科研经费主要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不论来源渠道均应纳入学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其“公家”的属性不容置疑,但有个别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所有权属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以为经费由个人或研究集体所有,单位只是代管,相关的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在科研经费的使用过程中,常常出现使用不当的问题,甚至发生违法违规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列支与本科研课题无关的开支。这种现象较为普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都提到不得列支与科研项目无关的开支,但是仍有些科研人员对于科研经费的理解存在误区,认为科研经费是私人财产,可以随意支配使用,将个人或家庭的一些开销用科研经费来报销。 2.用假发票报销套取科研经费。其主要表现形式有:开具与实际经济业务不符的发票,如办公用品、电子耗材等发票报销;开具发票的金额超过实际发生的金额;更有甚者通过非法手段取得发票等票据报销套取科研经费。 3.虚列名单套取劳务性费用。有的科研人员利用研究生、临时聘用人员、返聘人员等名义领取劳务费,变相套取现金;也有的科研人员伪造咨询专家名单,以支付专家咨询费的形式套取现金。 4.利用支付科研协作费、会议费等形式转移科研经费。有的科研人员以虚构的科研协作合同、协议等,以支付科研协作费的名义将科研经费转移到与自己有特定利益关系的单位;有的科研人员则以会议费、测试费等名义,将款项转入关系单位,为己所用。 5.利用科研经费购买设备等收取回扣、好处费。有的科研人员为了能得到设备、耗材等物资供应商承诺的回扣、好处费等,不顾国家、学校的利益,高价购买这些设备、耗材等物资,甚至不惜重复购买或购买根本用不上的东西。 6.用科研经费充当周转金或利用科研资源进行有偿服务,私设“小金库”。有的科研人员以借差旅费等名义在科研经费中大额借款,长期不归还,充当课题组或个人的周转金;也有的科研人员私自将科研用设备等资源租借给外单位或个人,或者利用科研设备等条件为外单位或个人进行实验等有偿服务,取得的收入占为己有,或私设“小金库”。 7.项目结题不结算,长期挂账报费用。按照相关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高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科研项目,对课题的结余经费应进行结算审核。但有些项目的结余经费较多,在项目结题验收后不及时进行经费结算,长期挂在账上,继续以科研需要为名报销各种费用。 二、如何开展科研经费审计 随着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视程度的加强,科研经费审计也逐渐被纳入审计部门的重点审计范围,如何有效的开展科研经费审计,不但成为衡量审计质量的标准之一,也关系到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能力。笔者认为可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 首先,加强政策宣传,坚持教育引导。使科研人员熟悉掌握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正确合法地使用科研经费,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我校为此还专门编写了《科研经费规范使用手册》,手册中对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形式及危害进行了归纳与总结,还对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与归集,使科研人员真正了解到合法、正确的使用科研经费不但关系科研成果水平的高低,还关系个人的前途与命运。 其次,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管理体制是否顺畅、责任主体是否明晰、部门职责是否清晰都决定着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能力。内部审计不仅应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审计的相关制度,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与质量,而且还应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梳理学校相关经费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做到制度规范化、长效化。 再次,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内部审计部门要将科研经费审计纳入重点审计范围,对全部科研项目实施抽查,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要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为学校科研工作保驾护航。科研经费审计除了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预算、决算是否依法据实编制等方面的审查外,更多精力应放在对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审查上。笔者认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审计应抓住以下重点,以点带面,有效提高审计质量。 1.严格审查科研经费列支票据的真实性,确认是否与实际经济业务相符,与所从事的科研项目相关。重点应关注所列支票据是否合规,必要时通过税务专网进行验证,防止假发票报销;审查发票的内容是否完整,印章是否齐全,消费发票是否注明用途,有无消费清单,两者是否一致;审查发票内容是否与出票单位的经营范围相符,转账支票的收款人是否与发票的出票单位一致;审查报销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有经手人、验收人、领款人等本人签字,并经相关领导审批;审查有无某项支出的频率过高或金额异常的现象。 2.对合作(外协)项目的外拨经费要严格把关,确认合作(外协)单位是否有相应的业务能力,其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是否与合作内容一致;是否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等付款,有无付给合同外第三方款项;合作(外协)单位是否提供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等资质证明。 3.对发放给个人的劳务性支出,应确认所支付劳务费的研究生或临时聘用人员是否为课题组成员且无工资性收人;所支付劳务费的专家资格是否经过严格审核,是否非课题组成员或与课题管理相关的人员;有无超标准、超预算支付的现象;是否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劳务费;有无虚列人员名单位套取劳务费的现象。 4.对购买货物、工程或服务,确认是否按国家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采购,价格是否低于或接近市场价格,是否与所从事的科研项目有关,有无重复购买的项目,是否按规定办理了校产手续。 5.实地盘点购入的设备,尤其是民用设备,确认有无私人使用或赠予他人等设备流失现象;有无将购入的设备出租出借给他人收取租金,或为他人进行实验等有偿服务收取费用,据为己有或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6.审查科研经费中有无长期不归还的借款,并向项目负责人了解原因,必要时要求借款人及时归还,避免个别科研人员长期占用学校资源,为个人谋取私利。 7.审查有无结题不结账的现象,确认有无项目结题验收后不及时进行经费结算,继续以科研需要为名报销各种费用的问题。 8.审查学校制定的间接费用标准是否与科研项目费用管理办法相符;间接费用的计提、分配是否正确、合规,有无随意增减计提比例的现象;间接费用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使用是否合理。 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校内多部门,审计部门要与学校科研、财务、资产、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密切联系,协同合作,共同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和谐的科研氛围。同时内部审计还要擅于利用社会审计结果,目前部分科研经费是由经费管理部门或合作单位委托社会审计实施的,内部审计应与社会审计密切配合、同时合理的利用外部审计结果,提高审计效率。 (作者单位:大连理工大学审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