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54321”五项常态化审计机制 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浙江省教育厅 近年来,浙江省教育厅领导高度重视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结合教育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构建教育内部审计常态化工作机制。其中,“54321”五项常态化审计机制成效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和“保驾护航”的作用。我省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得到了教育部、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高度肯定,《中国内部审计》2010年第5期刊登了浙江省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审计署授予我厅审计处处长为“2008-2010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称号。 目前,全省教育系统已形成了上下联动、涵盖全省大中小学的内部审计网络。回顾我们的发展历程,这里面既有全体审计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更与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密不可分。领导重视程度越高,内部审计发挥的作用也就越大。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和指南,理念决定审计行为。随着省委省政府制定颁布《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一系列保障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教育资金总量逐年增加。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学校办学自主权的逐步扩大,使得办学形式多样化,教育投入多元化,学校后勤社会化,教育经济活动开始呈现出纷繁复杂的发展形势。然而,在发展的同时,教育所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面对新形势,只有不断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将其作为完善机构内部组织治理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基础防线功能,才能更加有效地促进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法纪和教育方针政策,规范教育经济行为,确保资金和资产安全,促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因此,长期以来,在我省教育厅的正确指引下,全体审计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教育内部审计的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体战略,高度关注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热点重点问题,积极探索教育审计转型和创新,有效提升了教育审计价值。 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教育内审工作 要依法独立行使内审职能,必须加强内审组织机构建设。在此基础上,结合教育实际,我们提出了推进教育审计工作的路线图:一方面做好审计广度文章,着力在审计项目横向扩展上下功夫,构建“54321”五项审计常态化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审计范围全覆盖;另一方面做好审计深度文章,着力在审计功能纵向提升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审计“免疫”功能,努力提升审计价值。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依法独立行使内审职能。我们积极争取编委和财政的大力支持,经省编委批准,同意我厅新设审计处,落实机构编制,从省审计厅和基层教育部门商调专职审计人员,配备了财务审计、工程审计中青年干部3人。为保证审计质量,我厅组织的大量内审工作,是通过抽调高校、市县教育局审计人员和委托招标入围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需要支付审计工作经费。根据“谁委托谁付款”的原则,审计经费由我厅承担。目前,经省财政厅大力支持,已安排教育内审工作专项经费,保障了我省教育内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全面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教育内审工作。我厅在2009年首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各高校、各地教育部门提出了加强教育内审工作的要求,如在内审机构建设上提出了“本科高校应率先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近期暂不具备条件设置独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审计工作可与本单位财务部门之外的内设监督部门合署,并配备与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职审计人员”。我厅每年年初召开教育内审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当年的内审工作;年中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并将内审工作纳入到我厅对各地教育科学和谐考核范围。通过年初有部署、年中抓落实、年末强考核等举措,环环落实,层层督促,有效促进了各地内审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同时,我厅积极开展教育内审理论研究和实务交流,在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省内审协会教育分会,每年组织开展审计业务培训、理论研究和实务研讨工作,分本科高校、高职高专、市县教育局三个大组组织讨论交流,从而使教育内审工作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 (三)建立“54321”五项内审工作制度,构建常态化的审计机制。我厅从2009年起建立并实施了“全省中小学教育经费五年一轮审计制度”、“省属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四年一轮审计制度”、“厅直属单位三年一轮审计制度”、“开展二家省级教育类学术团体审计制度”、“开展一项重点问题审计调查制度”等“54321”五项审计经常性工作制度。通过组织教育系统内审人员和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审计对象范围现已覆盖到全省大中小学、厅直属单位、教育学会及教育经济活动热点重点问题。 自2009年以来,我厅每年组织对20个县(市、区)中小学教育经费进行审计抽查,5年来已累计对全省101个市、县(市、区)600多个中小学校、教育基金会等相关单位进行审计,到今年已完成第一轮审计;每年组织对5所省属高校预决算进行审计,已完成对21家省属高校第一轮审计,今年开始组织第二轮审计;每年组织对2至3家厅直属单位进行审计,已完成对8家厅直属单位第一轮审计,同时对离任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2012年开始第二轮审计;每年组织对2家省属教育类学术团体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已组织开展了对省教育学会等若干家学术类团体的审计;每年组织开展一项重点问题审计调查,近年来结合我厅重点工作任务,已开展了“职教六项行动计划”、高校科研经费、中小学食堂管理、高校学生资助经费等多项审计调查,为促进学校健康有序发展和维护财经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努力实现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全覆盖,不留审计盲点。我厅把“全面建立内部审计定期轮审制度”作为近期教育内审的一项重点工作,厅主要领导在2011年全省教育局长会议上专门做了布置,要求市县教育局积极建立、认真实施内部审计定期轮审制度。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方式,力争在3年左右时间内,完成对所有下辖中小学和直属单位的一轮审计,实现教育审计全覆盖。同时,我厅将各地建立和实施内审定期轮审制度情况,纳入省厅对各市县教育局年度工作考核范围。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定期轮审制度基本建立,已有98个市、县(市、区)教育局开展了对下属中小学和直属单位的定期轮审。 (五)注重审计项目过程管理,确保审计质量。我厅制定了教育内部审计业务工作流程图,明确审计各环节的人员职责分工,为严格按审计程序落实好各项审计工作任务打下基础。对组织审计项目,重点抓好审前培训和审计现场实施环节。如全省中小学教育经费审计项目,审前对抽调的教育系统 80名内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详细讲解审计方案、案例和政策法规;审中由审计处牵头,厅计财、督导、监察等相关处室紧密配合,分别负责联系若干审计小组,在审计过程中深入现场进行协调和指导。 三、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高教育科学管理水平 随着各类教育覆盖面不断扩大,人民对教育的要求不断提高,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适应这些变化,我厅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灵魂和指南,把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早日实现“中国梦”作为内审工作的根本目标,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最大程度地发挥内部审计的价值,每项审计报告均提交厅长办公会议专题汇报,研究落实整改工作。 (一)抓好整改,限期完成。我厅逐一将审计整改通知发函给被审计单位,对不同的问题提出不同的整改要求,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将审计整改通知抄送当地监察局、审计局,以及将整改情况报省教育厅,必要时组织专项督查回头看。同时,抓好责任的追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到责任人的,由厅监察专员办核查,对查实的案件依法进行查处,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二)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我厅将每项审计结果在全省教育系统通报,对涉及违规违纪的单位进行点名通报批评,以此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增强自查自纠的力度。 (三)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几年来,我厅根据内审建议,先后制订完善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义务教育社会捐助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清理和规范青少年假日活动中心的通知》、《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促进完善了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四)督促检查落实,全省教育内审工作有了质的提升。通过4年多的努力,许多本科高校先后成立了独立审计处,各高职高专和市、县(市、区)教育局也先后将内审工作从财务部门中分离出来,或成立审计处,或与监察部门合署,完全改变了过去“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许多单位开展了预算执行、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工程建设、修缮维修、经济合同等审计,加强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全过程跟踪审计,开展了科研经费、学生资助等重大问题的专项审计调查。全省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正朝着广度上做到全覆盖、深度上提升转型的方向发展,为提升我省教育内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再上新阶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