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公用经费使用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崇明县教育局审计科 公用经费是学校维持事业运行和发展的主要经济基础,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是学校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学校内涵发展的重要手段。在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绩效工资、人员经费由财政全额托底,尤其是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日益增加的大背景下,如何管好、用好公用经费、发挥公用经费最大效益,是一个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课题。 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崇明县部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全面审计调查,了解崇明县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人员经费财政全托底后生均公用经费支出的实际现状,包括生均公用经费的管理控制情况、支出结构情况、经费占用情况和收支平衡情况等,并对照沪财教(2010)100号《关于调整本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的通知》有关内容,发现并分析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新矛盾和新问题,结合崇明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提出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建议,为领导管理决策及上级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信息。 二、调查方式 考虑到系统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数量较多且参与调查人手有限,为提高工作效率,本调查采用抽样调查方式。为不失一般性,抽样时充分考虑学段、地域分布、学校规模、教育教学质量等因素,抽取崇明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中的20个较有代表性的样本学校,其中有10个初级中学、10个小学。 三、调查内容 本调查的主要内容是被查学校调查年度生均公用经费的管理控制情况及支出结构情况、经费占用情况和收支平衡情况,具体包括拨款情况、内部控制管理情况、教师福利占用公用经费情况、临时工工资占用公用经费情况、六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附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占用公用经费情况、教师进修费使用情况、师生图书经费使用情况、教师考察经费使用情况、洗车及交通费使用情况、教育活动费使用情况、卫生保健费使用情况等。 四、调查步骤 1.编制调查问卷(表格)及填写说明 根据调查需要,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平时工作经验,认真编制调查问卷(表格)及填写说明。调查问卷(表格)中相关栏目及主题主要参照《关于调整本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的通知》[沪财教(2010)100号]及《关于中小学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崇教财(2008)7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筛选后确定。同时,为便于统计和统一口径,我们编写了相关填写说明,特别针对调查问卷(表格)中某些可能造成歧义或者有多种理解角度的调查主题予以了界定和解释。 2.下发调查通知、调查问卷(表格)及填写说明 编制好调查问卷(表格)及填写说明后,及时向相关学校下发纸质调查通知和网上通知,提出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并将编制好的调查问卷(表格)及填写说明作为附件供相关学校填写和参照。在规定时间内搜集各校上交的问卷调查(表格),做好审查、询问和整理工作,为下阶段实地查核做好准备。 3.实地查核 对学校上交的调查资料整理归类后,安排人员到学校实地查核。结合学校上交资料中的有关数据,通过对校长、财务人员的访谈及对学校财务资料的核查,确定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进一步修正并确认相关数据。同时,听取学校领导和财务人员关于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记录好审计底稿。 4.整理汇总资料、撰写调查报告 将各校实地查核确认后的数据及相关意见,建议整理汇总,根据汇总情况结合本县实际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调查报告。 五、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本次调查共抽取10所初中学校、10所小学,涉及各类公用事业经费总额3100万元,其中生均公用经费为1646.88万元。调查数据显示,多数学校注重内控管理,收支基本平衡,总体使用情况较好。但在制度计划、占用挪用、使用结构和收支平衡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另外,部分学校公用经费紧缺的矛盾依然存在。 (一)普遍存在人员经费占用公用经费现象 从理论角度讲,在目前义务教育学校经费投入机制下,应不存在人员经费占用公用经费现象。但实际调查过程中发现,每所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占用情况,比较突出的主要有以下两大内容: 1.临时工工资占用公用经费 调查资料反映出,被查单位在调查年度中,临时工工资占用公用经费现象普遍存在。经统计,20个单位调查年度内临时工工资在公用经费中支出总额为110.6万元,占当年公用经费总额的6.7%。具体表现在学校为教育改革发展和管理需要,都聘请了一定数量的临时用工。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师生用膳需要,学校食堂扩大规模、增添设备,聘用了较多的炊事员工(上海市教委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工资不能进入学生伙食成本);二是为了美化校园环境,一般都聘请了保洁工、绿化工等;三是由于历史原因和专业性因素,较多学校都聘请了专职驾驶员。另外,国家在单位用工方面较以前更为规范,在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还要求用工单位必须按规为临时工缴纳社保,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学校用工成本。 【原因分析】一是因为随着教育管理理念的不断更新和教育管理要求的日益提高,常规教育工作之外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不断规范和细化,对相关从业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因为单位之间教职工合理流动的缺失以及教师与职工待遇上的差别,导致一些学校难以委派富余教师从事后勤工作而另聘人员;三是教育发展及形势本身亦有一定不确定性。 2.教职工养老等六金占用公用经费 调查数据显示,20个被查单位在调查年度中,13个单位有教职工养老等六金占用公用经费现象。经统计,相关被查单位教职工养老等六金从公用经费中支出总额为94.13万元,占20个被查学校当年公用经费总额的5.7 %。具体表现在,被查单位中13个单位向社保部门实际缴纳的教职工养老等六金少于财政关于该校教职工养老等六金的实际拨款,导致学校无奈占用公用经费。另调查发现,20个被查单位中有7个单位没有占用现象。 【原因分析】为在编教职员工缴纳养老等六金是学校法定的义务,学校必须按照规定的上年度教职工月平均应发工资基数计算出的缴款额每月如数向社保部门缴款。义务教育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理论上讲,在编教职工养老等六金应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并全额拨款,但事实上,财政按其口径核定下拨的六金预算额少于学校实际支出额。7个单位之所以未出现占用现象,是因为本单位公用经费紧张,没有资金来源,学校财务只好按财政核定下拨的六金数来缴纳六金所致,实际上导致了同一区域范围内缴纳六金标准的不统一。 (二)教职工外出休养考察费占用公用经费 调查资料反映出,20所被查单位调查年度中,共发生各类教职工外出休养考察费386.42万元,占当年公用经费总额的23.5%。主要表现在,单位从关心教职工角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崇明县教育局2010年5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崇明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考察、体检、疗休养活动管理的实施意见》,组织本校全体教职工疗休养;二是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后,禁止单位在平台外发放货币和实物福利,学校出于激励目的,组织部分教职工参与的作为“变相福利”的考察活动。 【原因分析】一是由于县财政困难,教职工疗休养、考察资金在财政预算中不予考虑,但根据有关文件,教职工疗休养及考察学习却又是学校的必要工作;二是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禁止平台外发放任何货币和实物福利,同时,绩效工资实施时人均一定额度的说法又导致学校管理者很难在绩效平台中对做得好、做得多的教职工过多倾斜,因此,学校为激励部分优秀教职工而在公用经费中支出有关考察学习费起到“变相福利”作用。 (三)汽车交通运行维护费严重超支 调查数据显示,20所被查学校调查年度中,合计发生汽车交通运行维护费139.9万元,平均每校7万元。反映出,一般学校都配备一辆汽车,汽车交通运行维护费由财政另外核拨经费,预算标准为每辆每年3万元。现实际每校汽车交通运行维护费都出现翻倍超支现象。 【原因分析】首先是学校配备的车型一般都是10万元左右低档价廉的面包车,由于车型技术相对落后且运行年代较长,目前出现安全稳定性差、油耗大、维修成本高的通病;其次,随着教育改革发展,学校纵横向的教学活动较多,导致公务用车频率较高同时油价又居高不下;再次,某些学校用车管理制度不严。 (四)公用经费支出结构对比文件标准差异较大 经统计我们调查设定的四项内容相对应的实际支出数据,对照沪财教(2010)100号文件中本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使用定额标准,实际调查获取数据和文件标准之间有较大差异(表1)。 
由表1看出,4项公用经费生均实际支出额度,小学全部没有达标,4项内容合计生均少支出157.25元,被挤占公用经费总额为71.7万元(10所小学调查年度平均学生总数4559人);初中除了师生图书经费支出超过标准外,其他3项也没有达标,4项内容合计调整后生均少支出112.16元,被挤占公用经费总额为46.5万元(10所初中调查年度平均学生总数4147人)。 【原因分析】一是前述客观存在的占用公用经费情况是节减生均标准支出的主因;二是资金使用计划性不强和部分公用经费使用紧张是次因;三是沪财教(2010)100号文件中有关生均公用经费定额使用标准本身是否科学合理也值得商榷。 (五)半数学校事业经费收支缺口较大 调查数据显示,20所被查单位在调查年度财务决算中,共有10个单位出现事业经费超支现象,合计超支额304.76万元。其中,5所小学超支114.11万(平均超22.82万、最少超1.2万、最多超44.2万元);5所初中超支190.65万(平均超38.1万、最少超17.4万、最多超104.9万)。 【原因分析】一是学校缺失年度经费收支计划、制度;二是预算核拨经费与学校规模不匹配(特别是一些生源较少的小规模学校);三是学校硬件设施设备不断增加而引起的费用消耗增大;四是前述占用公用经费现象产生的“挤占”作用;五是个别学校由于办学特色所引起的教育成本增加;六是学校领导不重视“超支”问题,历年积累所致;七是对某些学校出现经费缺口未进行及时调查问责。 六、对策 (一)锐意改革,机制制度要有新的突破 一是人员机制建设方面。目前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人员编制总体是超编的,但各校之间的超、缺编情况很不平衡,形成不平衡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合理流动机制缺失。希望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人员机制建设出现突破创新局面。其一,不同单位间人员实现合理流动;其二打破教师“铁饭碗”,做到单位内部及不同单位间教师与教工合理调动、转岗并辅以岗前培训,这样,可充分挖掘系统内人力资源,大幅减少临时用工,有效缓解临时用工引起的人员经费占用公用经费现象。二是绩效工资制度方面。及时修订绩效工资制度,彻底纠正人均一定额度的说法,强调“合格保本、绩优多得”;同时,要突破绩效工资总额瓶颈,允许在常规工作之外的特色、拓展项目中有一定劳务支出,充分调动和激励学校开拓发展的积极性。 (二)宣传呼吁,依法满足教育客观实际需求 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财政和有关上级部门反映教育上的“民意实情”,大力做好宣传和呼吁工作,依法要求县政府及财政部门,继续增加义务教育学校经费投入,特别是继续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解决好临时工人员经费、教职工疗休养经费、在编教职工养老等六金、汽车交通运行费和其他方面公用经费紧缺的实际矛盾,在政府投入机制上真正确保义务教育重中之重地位的同时更能体现“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管理理念。可喜的是,截至撰文日,调查发现的多个问题已经得到改善,如学校教职工疗休养经费,根据市教育工会最新规定已有专门支出渠道,学校聘用食堂临时工人员经费也已经由教育局按相关标准核拨给各校,预算少于实际支出的教职工养老等六金问题,经与县财政呼吁协商后亦得到解决。 (三)沟通调研,出台可操作性政令 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政令,关键应具备可操作性,否则不是执行混乱就是政令不通。建议以后主管部门各科室应在充分调研沟通前提下,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印发有关文件,涉及到资金来源或经费使用事项,必须和相关科室沟通,在资金确有合法来源渠道的前提下,才能向学校下达条线意见,使基层学校开展工作具有可操作性的同时也能确保政令畅通、执行到位。 (四)重视计划,对照标准用好各项公用经费 按规用好各项公用经费,使之符合文件规定的标准,其重要前提是学校必须编制经费收支使用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必须具备四大要点:一是资金在文件规定使用方向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结构合理;二是杜绝占用公用经费现象,节减非预算项目支出;三是经费使用要考虑合法性和效益性,在合法的基础上,以最小投入换回最大效益;四是资金安排要有总盘意识,确保年度收支平衡,防止资金缺口。 (五)优化拨款,促进经费补助更加科学合理 前期,针对小规模学校作为独立单位“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各项开支“一个都不能少”的实际困难,教育主管部门已核定拨款封底规模,对未满封底规模的小规模学校按封底规模核拨公用经费,一定程度上对小规模学校予以倾斜,大力推进了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但上述做法对接近封底规模的学校而言仍会出现公用经费相对紧张的情况。因此,若公用经费资金充盈,建议在原来“按理论班额学生核定和年终再补”统一补助政策的基础上,能否再出台一些激励政策,对办学中涌现的“特色教育”“优质教育”等社会声誉好的小规模优质学校,实行公用经费奖励补助,弥补因“特色、优质”增加的教育成本,以激励全县小规模学校群体争上,提升全县办学质量;或者采用公用经费“定额补助+人头补助”的方式,即公用经费核拨分两块,一块是不考虑学生数因素,参考往年各校受规模大小影响较小的常规支出总额,核拨一定额度公用经费;第二块是按学生数乘以每生一定的标准得到的和学生数有关的人头补助。当然,具体如何实施,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调研论证。 (六)责任追究,确保学校各项经费收支平衡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上述《制度》明确了学校经费使用必须收支平衡,不得超支的规定。根据局计财科信息,目前局里也没有多余的预算经费补助学校用于超支,以前用城市教育费附加资金弥补超支学校经费缺口的做法,已被市审计局作为违规现象而被叫停整改。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情况下,对学校出现的超支现象,我们一定要依法管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校长们知晓经费违规超支所引发的后果责任;二是对超支学校必须弄清其超支原因,不能盲目补助;三是对无度使用、违规乱用引起的大额超支学校,要追究校长经济责任,以此遏制教育系统经费超支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