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探讨 柴莉 一、引言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是指高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内部有关规定,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公布的活动。 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以下简称《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2015年2月,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15]2号,以下简称《意见》),第14条规定:“加强审计整改和责任追究,逐步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制度”;第23条规定:“推进结果公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过印发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等方式,在学校内部进行公开……”。2015年6月11日,在教育部召开的内部审计工作视频会议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指出要推进结果公开,探索向社会公开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按照这一要求,高校内部发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已提上议事日程。审计结果公开是审计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只有将审计结果进行公开才能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最大限度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目前,针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的理论及实践研究鲜有报道,如何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公告也是一件值得探索的课题。在此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公开进行一些研究,希望对实际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二、审计结果公开的作用 (一)有利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 公开审计结果,将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可以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约束领导权力运用,促进师生共同参与学校治理。公开审计结果,揭示和反映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中的管理不规范、违纪违规等问题,让领导权力运行暴露在公众监督之下,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科学规范,促进勤政廉政建设,遏制与惩治腐败。 (二)有利于加强整改,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 公开审计结果有利于整改审计所反映的问题,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作用。在公众监督之下,公开审计结果会给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和单位产生极大的问责压力,这种压力将促使公告对象主动、积极整改,更加重视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提高绩效。同时,也增强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三)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发展 公开审计结果,也使审计处于公众监督之下。因此,公开的审计结果必须保证审计内容抓住了重点,不是为了完成任务,在一些小事上做文章。审计发现问题必须事实确凿、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审计评价和审计结论经得起公众推敲,否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就无法得到公众的认可。这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促使审计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强化质量和风险意识,促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发展。 三、影响审计结果公开的原因剖析 (一)审计结果公开的社会环境尚未形成 从审计署公布的资料看,国家审计公告公布的内容主要是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专项审计结果、违法违纪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审计调查等。没有看到发布过国家层面的对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对于《规定》要求,审计署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孙宝厚在接受中央政府网在线访谈时透露:“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实际上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探索,但只是初步的,还很不完善,还没有形成制度化。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逐步走向规范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行公开,当然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除外”。目前实施情况为,地方审计局根据中办发(2010)32号,已经开始有了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案例。教育部根据《审计法》和《规定》,以内部材料的方式公布了教育部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通报。 对于《意见》要求,目前高校公开的案例很少。一些地方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很少,甚至没有开展,在这种形式下,要求审计结果公开,无疑是对高校提出了更高要求。 由此可见,尽管有了审计结果公开的法规依据,但是审计结果公开的大环境尚未形成。 (二)对审计结果公开不重视,不理解 学校对审计结果公开不重视,不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一直以来学校对审计工作的重视就不够,更何况审计结果的公开。学校领导担心影响稳定,不支持公开;被审计领导干部缺乏接受结果公开的意识,抵触公开;由于审计部门是学校内部单位,审计人员职称评定、职务升迁、考核奖励都要受制于相关单位、相关领导,导致审计人员在审计结果公开上态度不积极。特别是审计部门领导在对待公开的事情上也有顾虑,心理上也存在经济责任审计就是为了完成任务,审计结果能不公开就尽量不公开的意识。 (三)审计结果公开涉及因素的考虑尚不成熟 实施审计结果公开,公开主体、范围、内容、形式等是考虑的必要因素,基于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的研究及案例极少这一现状,公开审计结果找不到参照标准,教育部在《意见》中也只提出了公开的要求。各高校在贯彻执行文件精神时,缺乏操作指导,只能同行之间相互交流,摸着石头过河。为此,审计结果公开尚需时日,还需在实践中摸索,审计结果公开应就具体的内容、方式、时间、要求、程序做出明确的规范。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审计质量难以保证;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特殊性,审计的深入程度不够;由于思维观念落后,审计内容不够全面,仍然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缺乏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全面审计,如:业绩没有落实,内容重点不突出,问题没有查实,法规引用不够准确等;审计评价指标不够健全,影响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客观评价等。这些因素的存在不利于提高审计水平,导致审计中提出的问题缺乏份量,审计公开不能对领导干部起到真正的威慑力。 四、对策探讨 基于公开现状及局限性,为有效贯彻落实有关要求,在此,提出一些对策探讨。 (一)贯彻国家及教育部文件精神,推动学校高度重视 首先深入贯彻国家及教育部文件精神,及时加强学习,了解国家及行业动态。其次推动学校高度重视,只有从上到下重视理解,才会减少各方阻力,增强各部门配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是审计结果顺利公开的制度保障,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职责,在此审计部门应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宣传,如:在新任领导干部培训中增加审计内容培训;开展审计讲座,向全校师生宣讲审计知识及作用;召开多种方式的座谈会,探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汇报审计整改成绩。充分利用审计结果,让师生感受审计的存在,审计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营造良好的公开环境,让领导重视公开结果、被审计者接受公开结果、教职工理解公开结果。 (二)加强审计结果公开理论和实践研究 1.公开主体 审计公开是一项严肃、谨慎的工作,首先要解决由谁来公布审计结果的问题。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广泛,涉及资产、财务、重大经济决策及违纪违规等方面,是由审计部门发布公开结果还是由不同的分管部门发布,或者由不同的审计结果利用者发布,需要明确。基于审计的地位、职责,审计部门可以提供审计结果建议,学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也可以是审计公开的主体。 2.公开范围 教育部目前的做法是印发内部材料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通报,通报范围有教育部、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机关各司局、直属高校、直属单位。以此为参照,高校审计结果公开范围可以选择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被审计领导所在单位、相关单位(组织、人事、资产、纪委监察等)、各二级单位、教代会等范围内公开。 3.公开内容 (1)履职业绩。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全面反映,通过审计、组织部、纪检监察、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管理与监督、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将审计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为全面、客观反映领导履职情况,履职业绩应纳入公开范围。 (2)主要问题。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公开的重点内容,只有如实客观反映,才能引起重视,引以为戒,降低屡审屡犯的现象。 (3)涉及单位。审计发现问题涉及的单位也应该纳入公开内容,如果不曝光涉及单位,只公开问题,容易给人产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不能真正达到公开目的。 (4)履职责任。经济责任审计要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及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要界定责任。将履职责任公布于众,所作的审计评价和结论才经得起公众的推敲。 (5)整改情况。通过公开审计整改情况,对审计整改认真扎实,审计建议落到实处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单位及有关领导人员,树一立典型,以一定形式进行肯定;对审计整改意见落实不够的单位和领导干部,提出要求,促进领导干部自觉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公开整改情况,有利于各单位相互学习、沟通,共同促使审计结果运用的有效开展。 4.公开方式 公开的方式可通过会议、报告、简报,以及文件、通报等形式,以印发纸质文件和校内办公网等方式公开审计结果。如:召开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审计部门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向学校汇报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审计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向学校提交特殊事项的专题报告或反映共性问题的综合性建议报告;定期发布审计情况简报等方式;也可以参照教育部做法发布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通过印发或学校办公自动化网上公布的方式公布。可以将审计结果运用与干部任前公示相结合,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干部任前公示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让教职工能更全面、具体地了解拟任用的干部情况。 (三)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提高审计质量 一是审计安排上,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计划性,避免任务集中下达,短时间突击完成的现象。可坚持与离任审计相结合,适时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审计方式上,可结合社会力量,适当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以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增强审计独立性;三是创新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实施审计“全覆盖”。在此基础上,集中主要精力审计重要领导、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科学、准确、全面地反映领导干部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全貌;四是加强审计沟通,特别是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一定要沟通,坐实,发现问题要求事实确凿、证据充分、依据准确;五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出客观评价,界定责任,分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六是加强内部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和内审人员业务学习,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后续教育,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五、结束语 高校审计结果公开的全面开展任重而道远,必须深刻贯彻执行国家及教育部文件精神,推动学校重视,不断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公开的内容可以分批次、有选择性地公开,以促进审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作用,提高资源绩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