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静安教育审计工作扎实稳步推进(静安区教育局)
 

新静安教育审计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静安区教育局

上海市“撤二建一”后的新静安区成立一年来,按照“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的要求,全面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其中,新静安教育也跨出起步元年坚实的一步。当新机构编制落位时,教育局即明确由陈宇卿局长主管审计工作,保留独立的内部审计职能,下设“静安区教育评估中心”,同时继续配备兼职审计员队伍。审计工作的开展定位于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上,即通过防范违法违纪的风险、决策失误的风险、管理松弛的风险,促使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提高有保障,从而为区域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教育审计工作至此得以井然有序地开展,尤其是系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制度建设

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在“撤二建一”的大背景下,根据上海市教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立足新静安的特点研究制定并发布了以下两个文件:

1.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完善干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下发了《中共静安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建立和实施区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的通知》。文件一是确立了由陈宇卿局长任组长的区教育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科室的协调和配合,确立了《区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由教育局组织科牵头、组织科长担任召集人,组织科、纪工委、计划财务科、人事科、办公室为联席会议成员;明确联席会议成员的职责,是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我区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审议教育系统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健全组织科归口委托、办公室具体实施、相关科室积极配合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三是为规范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教育系统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静安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明确审计对象为教育系统内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事业单位的经济工作主管负责人;根据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教育系统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在职时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实行轮审制度,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其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领导干部参照《关于教育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期制的实施意见》安排轮审,高中、完中及其他教育单位领导干部实行在职时期经济责任审计5年内常规轮审制度;明确具体审计工作流程、被审计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及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等要素。

2.为促进落实教育系统基层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加强相关科室之间的协调,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下发了《中共静安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静安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办法>的通知》。明确被审计领导干部或其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现任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应当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要落实责任追究,提高审计整改实效。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于30天内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联席会议根据审计整改结果报告,确定审计整改督查对象和重点督查事项,编制审计整改督查工作计划,组成督查组实施督查。

二、队伍建设

继续秉承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专职审计员与兼职审计员“两个相结合”的传统,坚守“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打造政治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敢于审计、善于审计的队伍。

1.专职审计机构队伍的建设。一是与区编办沟通协调,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静安区教育评估中心”的职能中增加“接受教育局指派审计”的业务范围,确保其行使职责的法规效力;二是中心直属教育局领导,配齐党、政领导班子,扩充人员编制,提升成员绩效工资水平。

2.兼职审计员队伍建设。在两区原聘任的兼职审计员中精挑细选,拟定27位新聘任对象,并走访他们所在的工作单位、与单位领导和聘任对象一一开展访谈交流,争取到了学校对审计工作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召开兼职审计员聘任会议,教育系统各单位党政负责同志参加,陈宇卿局长主持会议,并与顾筱璞书记一起向27名兼职审计员颁发聘书,完成新静安教育审计兼职队伍的建立。此后,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全体专、兼职审计人员业务培训,统一思想、明确要求,为高质、高效完成新静安教育的审计项目打下扎实基础。

3.按照《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安区区属单位委托审计(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选聘信誉良好、资质稳固、熟悉教育经济活动情形、沟通相对顺畅的社会审计机构协同参与我区教育审计工作;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

三、规范化建设

视审计质量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在计划制定、审前调查、实施方案编制、现场实施、审计报告编审、审计整改、审计廉政等诸多方位把好关口,项目操作遵循上海市教委“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基本格式以及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要求”执行。

1.召开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相关制度文件、拟定新学年审计计划并沟通协调审计中遇到的问题。

2.统一规范相关审计文书资料格式,如内部审计委托书、审计通知书、承诺书、被审计对象述职报告提纲、经济责任审计(审前)调查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审计报告下达通知等等。

3.规范有序开展教育系统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于两区合并的原因,2016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必须在上述制度文件制定下发且专兼职审计队伍全面培训融合之后开展。虽然时间紧任务重,大家仍然毫不松懈,在社会审计机构协同配合下,严格按照任务下达、审前调查、进点会议、现场审计、撰写报告、现场反馈和审计整改等标准程序环节,在年末3个月时间内完成了11所初中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巧家各类教育单位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审计机关合作共建的机制:加强与外部审计的工作联系,参加区审计局专题调研工作,并积极配合区审计局开展好“2014~2015年度教育局信息化系统资金使用绩效审计”,在审计计划制定、审计资源及审计成果共享等方面,探索建立审计互动机制。

5.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质量控制,明确其参与内部审计业务的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工作步骤及审核要求,严格过程记录、强化流程控制、确保审计质量。

6.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整改的闭环管理。进一步加强审计成果的运用,对审计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提出治理和预防的意见及措施。在下发了《静安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办法》之后,通过整改联动制度和整改问责制度的不断完善,我们正在力求突破审计整改落实难的瓶颈问题。

7.遵从市教委《上海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审计组廉政责任的规定》,强调审计人员的廉政纪律,执行项目任务时必须遵守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

四、信息化建设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各个教育单位组织阶层都呈现出管理信息化、服务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教育审计如果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跟不上,审计质量和效率都难以保证。

在对这方面有了清晰的认识基础上,一年来,我们及时更新网上审计软件平台,以适应新静安教育财务软件的变化以及审计工作的新要求。评估中心的同仁们于实际操作中在局信息中心的帮助支持下反复摸索、不断改进,目前已小有成效。正准备适时组织全体专、兼职审计人员开展审计软件操作实务培训,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审计效率和审计水平。

在总结一年来工作的时候,我们从内部审计两个职责即:履行监督职能和做好一个参谋中获得的切身体会是:无论监督还是参谋,都要有个好的服务态度。既要保证审计监督到位,又要提高沟通能力和水平。如实、客观提供审计情况,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有价值的整改意见,以充分有效的沟通赢得被审计学校和单位的认同,对真正发挥好审计“审、帮、促”作用是至关重要的。问题改进了,管理进步了,这些结果产生的价值即是我们教育内审的终极价值体现。我们愿与广大教育审计工作者一起为之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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