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理解与思考 胡汇祾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1990年5月首次颁布实施以来,积极维护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经历3次迭代更新,与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发展进程相适应并引领其发展方向,至2020年3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内外部环境的诸多重大变化,要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与时俱进,顺应时代潮流,因此,2020年版《规定》应运而生,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系统规范的形式颁布实施,给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寄予了新希望。 一、2020年《规定》的新变化 2020年版《规定》经2020年2月教育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教育部第47号令公布,自2020年5月起施行,共七章四十六条。其主要变化表现在:一强调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地位,明确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直接接受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必要时可成立审计委员会。二明确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是教育系统内部的职能定位。单位内部审计范围也由2003年版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拓展为“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三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要求单位从审计方面建立健全整改机制、完善整改结果报告制、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制以及整改约谈制度等。四强调警示作用的发挥,要求单位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实现审计“免疫系统”预防功能。五要求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加强内部审计机构与财务、人事、组织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五赋能内部审计“建议”职权,促使内部审计在揭示问题的同时竭尽所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或策略思路,以促进被审计单位解决审计发现问题,消除“屡审屡犯”的顽疾。 二、要求构建内部审计新格局 2020年版《规定》重点敦促教育系统各单位积极完善治理、健全机制,致力拓展内部审计职能、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借以引领以风险控制为导向的管理审计向纵深发展,扩大内部审计新视野,开创内部审计新格局,以促进单位增加价值及实现目标。为此,内部审计需要重点关注以下三点: 首先需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于2018年5月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代表党中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新要求和新部署。 第二需要以更宽的职业视野,以发展的眼光研判内部审计理论和实践,以诸如完善治理结构、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着眼风险管理、强化内部控制等新理念为内部审计新导向,聚焦内部审计工作管理,着力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肩负起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历史使命。 第三需要立足《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对内部审计的新定位,务求挖掘内部审计工作深度,主动适应新的内部审计职能职责,胸怀全局,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独立、客观、综合的职业优势,着眼内部审计的新需求,发挥内部审计咨询服务特长;着力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发挥“审计利剑”的监督威力,促进教育治理体系的完善,推动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三、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新思考 2020年版《规定》的颁布实施,本质上是因应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紧随国家经济发展进程,引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管理的必然结果,为全面贯彻落实新《规定》,笔者认为,基层内部审计管理应向内夯实基础、补齐短板、积极创新、增强本领;向外全面履职、控制风险、服务大局、促进整改。 (一)培育审计思维,夯实审计理论基础,整合各相关专业知识结构 2020年版《规定》“第十条单位应当……合理配备具有审计、财务、经济、法律、管理、工程、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内部审计人员。”笔者理解,此条《规定》所罗列的各种专业知识,并非简单的组合,而应是以现代内部审计理念、思想、理论、规章制度、专业准则为主线的各类专业知识的大融合,是内部审计人员和内部审计机构应该构建的胜任内部审计工作的知识结构,实践中,很少有人能够熟练地应用这样的知识结构中的所有专业知识,即便是这样,也并非指具备其中之一或之几,就可以做好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更不应理解为仅用或财务或经济或法律或管理或工程或信息技术的知识也能做好审计工作,否则,审计专业亦或内部审计行业甚至内部审计职业,也就没有独立存在以及发展壮大的必要了。故此,2020年版《规定》第二十五条进一步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等重要事项的管理,《第23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第九条和第十二条也分别将“保持并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参与项目审计的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作为内部审计机构以及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应当考虑的要素。基于上述理解,笔者认为,意欲追求合格甚至高质量的内部审计工作结果,即应有合格以及高专业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而这些合格或是高专业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对于一般知识结构中各专业知识的水准应该在各有所长的基础上,建立一般了解、清楚地了解或是深刻理解原理、实务和程序等三个认知程度。为此,在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中,营造终生学习的氛围,培育并强化审计思维,建立内部审计概念体系,夯实审计理论基础,构建以内部审计理论为主干的各相关专业相融合的知识体系,强化内部审计人员职业培训,促进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可持续增长,应是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专业履职、有效履职的基础。 (二)信息系统审计先行,内部控制审计把关,迎接数字化智能化审计新时代 2020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令国人碎不及防,迅速演变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播速度之快、感染范围之广、防控难度之高,全世界有目共睹。 疫情下,教育系统线下教育、实践、科研及其管理备受制约,线上教育、远程办公等一众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几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冲疫情高危因素的影响,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为基本内涵,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等外延在内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俗称“新基建”)应运而生,SG、人工智能、云计算、智能计算中心等对推动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正在加快释放,教育系统各单位主动探索、积极创新,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精彩纷呈,仿佛应接不暇的饕餮盛宴,这对于引领教育创造新需求、培育教育经济新动能意义非凡。一切来得如此突然,一切又来得如此自然。 数字经济时代已经到来,人工智能正成为新一轮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与之相适应,数字化、智能化审计时代指日可待。融合了“互联网+”“智能+”技术的在线审计势必成为内部审计技术的重要发展方向,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理应厉兵秣马,严阵以待,充分认识大数据审计将为基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管理审计走向繁荣在技术上提供最大的可能性,充分理解“互联网+审计”不仅仅是将传统审计方式转移到网上,它更需要进行基于信息技术的审计方式变革。未来,传统意义上的线下审计与线上审计势必长期共存并深度融合,且从物理反应走向化学反应,催生出线上线下混合式审计等新型审计形态。“互联网+”审计、“智能+”审计将从优化与集成的角度重构审计,在实现审计全覆盖、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以及拓展审计服务领域等诸多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针对内部审计部门管理,应加速审计信息化建设,比如既保留传统审计方式,沿用调查问卷和访谈锁定风险评估范围,同时更注重线上审计流程再造,建立数据风险评估体系,量化风险指标,借以培育“互联网+”及数据审计思维,增强数据审计能力。 针对内部审计履职效能,需要以内部控制审计及信息系统审计充当新经济下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急先锋,与教育新业态新模式齐头并进,促进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与运行,促进单位数字化、智能化内部控制建设与风险管理,为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在法治规范的轨道上行进保驾护航。 (三)汇集审计人力资源特色,优化审计业务组织方式,锻造多专业结构团队战斗力 2020年版《规定》在第四章关于内部审计管理第二十八条强调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下转第46页)(上接第34页)优化审计业务的组织方式,以提高审计效率。借用电视剧《琅琊榜》经典台词表达内部审计工作管理之道,通俗易懂:整合自己的兵力,了解对方的底细,根据战时的地形制定不同的战法,并且能够推演出战事过程中的各种可能性,这都是最基本的用兵之法。 在审计全覆盖的背景下,审计对象千变万化,经济内容纷繁复杂,任何一位或几位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都不可能满足内部审计机构职能所需的全部要求,尤其需要协调、整合、优化审计人力资源配置,优化审计业务组织方式,调整审计项目组专业结构,着力驱动人力资源的协作协同一体化,凝心聚力,群策群力高效履行审计职责。 (四)以审计整改为导向,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推动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 审计署11号令《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20年版《规定》均以专门章节的篇幅,从内部控制、整改机制、工作机制、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方面进行规范,以保证内部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2020年版《规定》更是提出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单位相关决策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内部审计价值的体现关键不在审计发现问题,而是通过发现问题,溯源并聚焦问题表象背后的根源本质,据此促使单位进行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使内部审计成为真正提供帮助和共同解决问题的单位同路人。一言蔽之,内部审计结果被有效运用,是内部审计价值所在,欲使内部审计结果对于所在单位具有决策、管理等使用价值,而非仅仅属于审计工作总结或程序,关键在于审计工作质量,且直接影响审计结果的运用及整改效果。高质量的内部审计工作,致力于全面贯彻落实《第23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及其相关规定,立足于为促进规范管理、完善治理,更好的为单位实现中长期事业规划目标服务,助力单位兴利除弊,价值增值。因此,以促进审计整改为导向,倒逼单位特别是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加强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建立审计质量控制指标体系,推动审计结果、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呈现形式的数据化、可视化,以利于制定可操作的审计整改方案、流程和措施,不失为未来审计工作创新创意的着力点。 教育系统基层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应以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和历史使命感,“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建立信”,建立适应内部审计发展的知识体系,主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所在单位乃至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技术革命及其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创新,实现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的审计变革,推动2020年版《规定》的全面贯彻落实。筑牢内部审计第三道防线,促进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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