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委托审计质量控制实践探讨
 

 

在武汉高校中,将建设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业务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即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做法是相当普遍的。虽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对其出具的咨询意见、结算报告负有法律责任,但同时咨询公司是受审计处委托,代表着审计处,其工作质量、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审计处的审计质量、审计形象和审计权威,因此,如何选择好咨询公司?如何管理好咨询公司?如何控制好审计质量?就成为每个审计处长经常思考、经常探讨的问题。

 

我们华中师范大学是一所百年老校,在校学生有3万多人,我们审计处定编8人,其中主要从事工程审计的有2人(我和一位工程师)。我们学校每年新建、修缮工程项目一般都在130项左右,每年送审和结算金额都超过1亿元,近三年平均达到2.3亿元。我们学校所有工程项目的跟踪和结算都采取委托审计的形式,因此,每年在我校服务的咨询公司最少的时候也有6家、20多名造价工程师,高峰的时候达到14家、40多名工程师。对这些咨询公司的管理、协调和监督也就自然成为我们处工程审计最主要的工作之一。

 

如何管理好这些咨询公司?如何控制好审计质量?我们的体会就是:规范自身行为,管住咨询公司

一、“规范自身行为”,我们主要有以下五大举措:

    1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的造价规模和工程特点,分别采取不同形式和程序择优选择造价咨询公司。

   对于工程造价≥500万元的,必须采取校内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对于 500万元>基建工程造价≥100万元或500万元>修缮工程造价≥50万元的,由处长办公会议综合评议,择优确定造价咨询公司;对于基建工程造价<100万元或修缮工程造价<50万元的零星工程结算审计,由工程审计室根据本年度入围公司名单,择优确定造价咨询公司。

2委托审计咨询合同制

造价咨询公司在我校承接任何工程审计业务,必须与审计处签订委托咨询合同;大型基建、修缮工程的跟踪与结算审计合同、工程量清单与拦标价编制(或审核)合同按工程项目单独签订,即一个工程一个合同;零星工程结算审计采取年度合同制,即每家咨询公司将本年度完成的零星工程结算审计项目汇总后签订一个合同,即一个公司一个合同。

3、跟踪工程巡查制

审计处不定期对在建跟踪工程进行巡查,巡查一般每个工程每周一次;巡查由处领导带队,工程审计室人员参加;巡查主要了解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和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征询工程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对跟踪审计的意见与建议。

4工程结算审计报告签发制

所有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必须经审计处长签发后,方可盖章出具。根据工程结算金额的规模,分别按下列程序签发:

工程结算送审金额≥1000万元,必须经工程审计室主任、分管副处长审核后,在征询财务、工程管理等部门意见后,由处长签发;                   

 1000万元>工程结算送审金额≥500万元,必须经工程审计室主任、分管副处长审核后,由处长审批并签发;

 工程结算送审金额<500万元,必须经工程审计室主任审核、分管副处长审批后,由处长签发。

5重大结算纠纷五方协商会议制

工程结算纠纷在所难免,我们根据纠纷金额的大小,分别采取不同形式予以解决。对于单项结算纠纷金额10万元以上的,必须通过审计处、咨询公司、财务处、工程管理部门以及施工单位五方专题会议解决,协商结果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对于单项结算纠纷金额小于10万元的,由审计处组织咨询公司和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必要时请工程管理部门参加。

除了以上“五大举措”之外,我们对咨询收费的标准与支付、工程档案的收集与管理等方面,也对自己作出了一些明确要求和规定。

 

二、“管住咨询公司”,我们同样也制订以下五大举措:

1咨询公司年度考核制

每年年初,我们处对上一年度承担我校审计业务的所有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组组长由处长担任,分管副处长、工程审计室主任、处办主任以及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考核分跟踪、结算两个类型,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30%;获得优秀等级的咨询公司,由审计处发文表彰、颁发证书,并直接进入本年度入围公司名单;获得不合格等级的咨询公司,将取消承接我校审计业务的资格。

2跟踪审计例会制

工程审计室每两周组织一次跟踪例会;例会由工程审计室主任主持,参加人员包括处领导、所有正在承担跟踪业务的工程师以及项目主审或公司负责人;例会内容主要包括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研究跟踪中遇到的问题、检查跟踪记录、布置下一阶段跟踪重点等。

3跟踪记录与总结制

跟踪工程师必须对每次跟踪情况作出书面记录;跟踪记录主要包括工程进展情况、隐蔽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及照片、工程变更情况以及跟踪建议等;工程竣工后、结算审计前,跟踪工程师还必须编写整个工程的跟踪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不但对整个跟踪情况进行总结回顾,还应重点对结算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4跟踪审计值班考勤制

在工程施工阶段,跟踪审计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到位、及时反馈,不得因跟踪审计自身原因影响工程正常进度;跟踪工程师每周到现场的跟踪次数不得少于2次,且每次跟踪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每次跟踪开始前或结束时,跟踪工程师还必须到工程审计室履行签到手续。

5工程结算复审制

审计处可以对委托审计的拟签发结算报告(即初审结算报告)进行复审,复审的项目主要包括特别重大的工程结算项目、结算经济指标异常的项目以及年度抽查到的项目。

复审工作由审计处组织,并由审计处直接聘请专业造价工程师审核,复审结果经最终确认后,初审质量评价标准如下:

初审工程造价小于1000万元的,如复审误差率小于2%,则为合格;如复审误差率大于2%且小于3%,则为基本合格,审计处有权暂停该咨询公司承接我校审计业务一年;如复审误差率大于3%,则为不合格,审计处将取消该咨询公司承接我校审计业务的资格。

初审工程造价大于1000万元的,如复审误差率小于1%,则为合格;如复审误差率大于1%且小于2%,则为基本合格,审计处有权暂停该咨询公司承接我校审计业务一年;如复审误差率大于2%,则为不合格,审计处将取消该咨询公司承接我校审计业务的资格。

当然,对于复审(或者叫作复核)的做法大家有争议,复审的难度也很大,这些我们都有切身体会,但我们还是认为复审制度是对咨询公司最大的制约和监督,难度再大也要执行下去。

以上“十大举措”已经写入我们处《审计处工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并正式出台执行。

 

另外,我再谈两个看法:1、咨询公司参差不齐,造价工程师更是良莠混杂,选择一位综合素质高、职业道德好的工程师比选择一家好的咨询公司更加重要;2、咨询公司可以代表审计处,但不可能代替审计处。咨询公司讲质量,也讲效益;审计处讲质量,更讲规避学校的风险,更讲维护学校全局的大利益。可以这么说,没有任何一家咨询公司能够完全、准确地站在学校的立场和角度看待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结算。因此,只有审计处,也只能是审计处才是审计质量控制的主体,审计处必须牢牢地管住咨询公司,控制住审计质量。

 

                         华中师范大学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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