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免疫”功能,规范权力使用行为
 

 

                     密云县教育委员会――审计监察科

 

权力的运行需要监督,脱离监督的权利必将走向腐败,因此建立健全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是预防腐败的根本要求,也是开展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关键所在。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途径的内部审计部门,在县教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始终扎实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所特有的“免疫”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内审工作已经成为“领导决策的参谋和民众监督的眼睛”。

一、内审监督,重在认识到位

在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实践中,教委党政领导深刻领会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根据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要求,结合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特点,提出了以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为突破口,有效发挥内审工作对规范权力运行的监督作用,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防治腐败的工作目标。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由教委主要行政领导直接主管,在认真分析审计工作实际,深入挖掘内部审计监督潜力的基础上,有效开展多项审计工作,发挥其特有的“免疫”功能作用。同时,大力支持审计人员参加市县两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监督能力和履职水平,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作用,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内审监督,贵在渠道多样

围绕行政权力在落实教委中心任务和各项重点工作的运行情况,结合当前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形势,针对教育投入不断加大与经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县教委扎扎实实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新任校长一年内部控制评审、专项审计调查、教育收费审计以及校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紧抓各项审计工作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能够发挥内部审计“免疫”功能的特有作用,使内部审计工作真正成为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助推器。

(一)财务收支审计对单位财务管理起到了规范作用

财务收支审计是县教委的常规审计任务。工作中,我们重点审查学校财务收支合法性、财务状况真实性,同时还突出“四个重点”抓好内控制度管理工作:一是对岗位职责、会计监督、审批流程等环节进行检查;二是查明会计工作是否遵循了会计法规,是否严格履行了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责;三是重点关注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有无挪用、截留、挤占等情况;四是重点检查有无利用公款挥霍浪费,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违纪情况。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注重财务工作的常态化管理,使得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起到了日常防腐剂作用。

(二)新任校长一年内部控制评审,为权力规范化运行起到了引领作用

对于新任校长而言,职务变化意味着权力扩大、诱惑增多,如何管好权、用好权对个人、事业都有很大的影响。另一方面新任校长对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中的操作程序等都是新课题,新任校长一年审计就起到了权利规范化运行作用。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对新任校长进行任期一年内部控制评审,对新任校长一年来的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系统指导和全面评价。审计前,我们详细制定评审内容提纲,设计编制相关表格,审计时逐条逐项进行审计。对发现的财务管理漏洞,我们会及时与新任校长交换意见,提出明确的整改建议要求落实,有效帮助了新任校长明晰权责关系,做到不越权、不专权、不滥权,规范了权利运行,提高了依法治校能力。

(三)专项款审计调查对资金的专用起到了监督作用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近年来,市、县财政用于教育的专项资金投入越来越多,包括基建工程项目、设备购置、学生两免一补等专项资金,每年均超亿元。专项资金数额大、使用单一,如何加强对这部分资金使用的监管,做到资金使用足额到位、合规、有效益、不违纪,是摆在教育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管,切实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更是教育内部审计部门任务的重中之重,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也是防止资金滥用和保护干部的需要,更是权力规范化运行的需要。按照市教委工作要求和县教委内审工作计划,每年,我们都采取就地审计与表格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县财政下达的专项经费的到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2006年审计金额为532万元,2007年审计金额为12828余万元。2012年我们对全县“中小学提升素质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于支出中不规范的资金进行了清理,维护了专项资金使用的严肃性,使这部分资金能够在规范框架内运行。近几年我们将专项审计的重点放在学生“两免一补”的发放和使用上。我们依据教委制定的“两免一补”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计,首先看学校发放手续是否齐全,帐目设置是否规范,是否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通过专项款审计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相关单位对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重要性的认识,在申请项目论证到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都能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操作,会计人员对每笔专项款均单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所涉及的资产入帐比较及时。到位资金做到不滞留,未发现有挤占、挪用,改变项目用途或改变资金使用单位的问题。通过对教育专项资金的审计,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对各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意识,从而实现了专项资金应有的效益。

(四)教育收费审计对于维护教育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5年,我县被北京市首批命名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2006年,县域内所有中小学全部达到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标准,曾2次代表北京市接受国家七部委收费检查,受到好评。那么,如何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收费工作反弹,如何正确运用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保持示范县(校)的创建成果,收费审计则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多年来,我们从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贯彻“纠防并举,多管齐下”的方针,每年春秋两季都深入到学校进行收费审计,审计率达80%以上。通过查收费票据、查收费标准、查收费项目、查收费公示情况等内容,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审计,有效促进了学校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使中小学收费工作公开透明,收费管理工作合理规范,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运行起到了预警和防范作用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在权力运行中的经济责任进行认定和监督,我们主要分为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任中审计是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预警和防范职能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进行有效制约与监督的重要环节。事后审计是对离任校长在任期间经济责任的一种认定,也是为了让离任的校长离得清楚,让新上任的校长接得明白。随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建立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必审,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机制,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审计中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前认真进行审前调查,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结合实际制订审计方案,确定人员,并对内审人员进行具体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审计任务一经确定,审计人员会按照审计工作规定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和离任校长发出“离任审计通知”或“任中审计通知”、“任期述职报告通知”并附报告提纲。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我们会认真审阅会计资料和相关材料。审计取证力求准确、完整,凡是从被审计单位取得的重要数据、谈话记录均需有关人员的签字。同时实行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制度”,对全部真实提供会计资料、数据、是否存在“小金库”等问题实行承诺,由校长、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分别签字,加盖公章;事后环节,对审计材料将进行综合分析,撰写出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审计报告形成后,要经过领导审阅把关,并征求被审计人的书面意见,最后送达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另外对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还要进行后续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做到了“离任清楚,接收明白”。

三、内审监督,喜在成绩斐然

在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内部审计工作紧抓权力运行的关键点,有效规范了权力运行。内审工作也连续两次被市审计局评为2005――20072008――2010年内审工作先进单位,审计人员也多次受到市县表彰。内部审计工作如一剂良方,制约和监督着权力的运行,为构建“免疫”功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做出新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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