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浙江省教育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教育审计工作,报省编委批准,新成立了审计处。新处长到任后,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创新工作思路,从2009年起建立并实施了“54321”五项经常性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审计范围已覆盖到全省中小学、高校、厅直属单位、教育学会及热点重点问题,做好审计广度文章。同时在提升审计转型发展上下功夫,做好审计深度文章。充分发挥内审的作用,争取审计价值最大化。认真落实抓好整改,并将审计结果在全省教育系统通报,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推进了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开展。各高校和市县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积极扩展审计范围,对所有下属单位开展轮审,努力发挥审计“免疫”功能。五项审计制度的建立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教育系统审计工作的开展,得到了省审计厅、教育部的高度肯定。 2009年开始,省教育厅建立并实施了“全省义务教育经费五年一轮审计制度”、“省属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四年一轮审计制度”、“厅直属单位三年一轮审计制度”、“开展二家省级教育类学术团体审计制度”、“开展一项重点问题审计调查制度”等“54321”五项审计经常性工作制度。2009年12月24日教育部网站报道了“浙江省建立并实施经常性教育审计工作制度”信息,并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等多家网络媒体转载。《中国内部审计》2010第5期上刊登了浙江省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的经验。 一、产生背景 近年来,我省积极实施“科教兴省”、“教育强省”战略,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注重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同时,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学校办学自主权的逐步扩大,各级各类学校经济活动日趋频繁,对外交往日趋密切,资金运行日趋复杂,面临的资金风险也越来越大。但是,作为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审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的浙江省教育厅,过去无独立的内审机构,仅有1人负责内审工作,许多内审工作如对全省中小学、对直属单位、对高校、对教育类学会等都未开展经常性的审计工作。 2008年以来,省教育厅主要领导对审计工作非常重视,争取省编委同意批准设立独立的审计处,人员编制增加至3人,将年富力强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处长调任审计处负责人,对审计工作提出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并在人员、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全力保障,从省审计厅引进人才,充实审计力量。审计处新处长到任后,通过深入高校、地方教育局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到教育内审基础薄弱,工作不平衡,许多基本审计都未经常开展。认识到首先要抓好“查错纠弊”的审计,这是审计的基础;其次是在此基础上积极转型发展,充分发挥内审的作用,努力争取审计价值最大化。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促进传统的“查错纠弊”转变为“控防结合,以防促控”。最终形成了推进教育审计工作的路线图:一方面在扩展审计项目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审计范围全覆盖,做好审计广度文章;另一面在提升审计转型发展上下功夫,努力发挥审计“免疫”功能,做好审计深度文章。相继建立并实施了五项经常性教育审计工作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教育审计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二、主要内容及做法 (一)建立并实施了“全省义务教育经费五年一轮审计制度”。每年组织对20个县(市、区)中小学教育经费进行审计抽查,我省共有100个县(市、区)五年完成一轮。三年来,已对61个县(市、区)347个小学、初中、中职学校和教育基金会等相关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为落实好审计抽查任务,严格按审计程序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审计质量。首先省教育厅下发审计通知,要求被审计的县(市、区)教育局做好相应准备。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范围、内容等提出具体要求。编印了义务教育等经费监督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文件。从各县(市、区)教育局抽调了几十名骨干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到被审计的县(市、区)进行会期二周的就地审计,审计范围主要是前三年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必要是延伸到以前年度。组织全体参审人员集中进行动员部署和审前培训,分管领导在会上作了讲话,提出了审计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审计处、计财处、有关业务处室等部门负责人对审计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法规作了讲解,并担任大组组长,分别负责联系若干审计小组,在审计过程中到现场进行了协调和指导,确保了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二)建立并实施了“省属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四年一轮审计制度”。每年组织对5所省属高校预决算进行审计,我省共有20所省属高校四年完成一轮。三年来,已对浙江工业大学等15所高校开展了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由于首次实施高校预算执行审计,没有经验,我们先组织抽调了部分高校内审人员对工商大学、科技学院分别进行预算执行审计试点。但由于是兄弟高校内审人员审计,存在着大家碍于情面、审计不够深入等问题。为此我们组织讨论,吸取试点经验与不足,确定通过外包与内审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实施审计,既可避免碍于情面,又可弥补社会审计机构对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情况不熟悉等问题。委托招标入围的5家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的5所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共同承担本次审计任务。通过二、三周时间完成现场审计,审计范围主要是前一年高校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必要是延伸到以前年度。 为落实好省属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任务,严格按审计程序做好各环节工作。省教育厅下发审计通知,拟订了审计实施方案,编印了有关高校预算管理相关法规政策文件,组织参审计人员开展审前集中学习培训,邀请熟悉高校预决算管理情况的高校审计处处长和厅计财处相关负责人讲课。选择了财务基础较好、办学规模较大的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5所高校作为第一批被审计对象先行审计。由厅审计处负责人带队进驻被审高校,召开进点会议。通过以上系列工作,使审计人员基本熟悉高校预算管理情况,了解相关法规政策,明确审计范围、内容、重点、要求等,确保了预算执行审计高质量顺利开展。 (三)建立并实施了“厅直属单位三年一轮审计制度”。每年组织对3家厅直属单位进行审计,省教育厅共有9家直属单位三年完成一轮。三年来,已对杭州外国语学校等9个直属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 为落实好对厅直属单位审计,打破情面,保证质量,厅主要领导明确要求,通过委托社会审计机构与厅内审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审计。严格按审计程序做好各环节工作,先做好审前调查,了解掌握被审计的直属单位有多少家下属企业和银行帐户、股份结构构成、经营管理等情况。明确凡资产属被审计单位的全资或控制的所有独立法人单位、控股企业、银行帐户均列入审计范围。下发审计通知书,拟订了审计实施方案,选择了近三年未被审计检查过的杭州外国语学校等3个单位作为第一批被审计对象先行审计。由厅审计处负责人带队进驻被审单位,召开进点会议。通过以上系列工作,使审计人员了解被审单位资金资产管理情况,明确审计范围、内容、重点、要求等,确保了审计顺利开展。 (四)建立并实施了“开展二家省级教育类学术团体审计制度”。归属省教育厅管理的教育类学术团体较多,省教育厅从2009年起,每年组织对二家省属教育类学术团体进行财务收支的审计。 为落实好审计任务,厅审计处会同厅人事处等职能处室联合组织开展审计,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承担审计任务,对被审单位前三年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财务收支审计。严格按审计程序做好各环节工作,下发审计通知书,拟订了审计实施方案,选择了学会规模较大、涉及范围较广的省教育学会、浙江现代远程教育学会二家单位作为第一批被审计对象先行审计。由厅审计处、人事处负责人带队进驻被审单位,召开进点会议,要求被审单位积极配合,如实提供前三年相关材料。通过以上系列工作,使审计人员了解被审单位资金资产管理情况,明确审计范围、内容、重点、要求等,确保了审计顺利开展。 (五)建立并实施了“开展一项重点问题审计调查制度”。每年选择不同的重点,组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调查,提出意见建议。2009年组织开展了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经费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抽查面30%。2010年组织开展了对10所不同类型的高校(省、市属,本科、高专、高职)进行“高校科研经费”审计调查。2011年组织开展了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情况审计调查。 为落实好审计调查任务,严格按审计程序做好各环节工作。省教育厅下发了审计通知,要求被审计的单位做好相应准备,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范围、内容等提出具体要求,编印了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分别抽调各市(县、区)和高校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到被审计的单位开展会期二周的就地审计,审计范围主要是前三年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必要是延伸到以前年度。审前分别召开全体参审人员参加的会议,分管领导在会上作了动员部署,提出了审计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审计处、计财处、有关职能处室等部门负责人对审计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法规作了讲解培训,并担任大组组长,分别负责联系若干审计小组,在审计过程中到现场进行了协调和指导,确保了审计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三、应用效果: 省教育厅十分注重审计结果运用,最大程度发挥审计的价值。审计处依据各单位的审计报告,整理汇总完成审计总报告后,向厅长办公会议专题汇报。根据厅长办公会议要求,通过以下几方面充分发挥审计的功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抓好整改落实。逐一发函给被审计的单位,对不同的问题提出不同的整改意见,要求逐单位、逐问题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省教育厅。加大对直属单位的审计整改力度,由分管审计的教育纪工委书记会同审计、计财、监察等部门逐一与每一个被审计的直属单位领导进行面谈,了解掌握每个问题产生的具体情况,共同分析存在问题的成因,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二)将审计结果在全省教育系统通报。对涉及违规违纪的单位分别在全省各市、县(市、区)和各高校进行面上点名通报,要求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增强自查自纠的力度。研究部署直属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针对直属单位审计发现的实物资产管理薄弱、对外投资监管不到位等共性问题,由分管审计的教育纪工委书记主持召开了厅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审计通报会,厅审计、计财、监察等部门一并参加。一是通报了审计发现的实物资产、对外投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要求各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三是提出了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清理整顿投资企业,今后要慎重投资,原则上不再新上投资项目,如确要新上项目,报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程序审批。 (三)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如根据义务教育经费审计报告提出的完善中小学食堂管理等整改意见,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制订完善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义务教育社会捐助资金管理的通知》等规定,促进完善了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四)推进了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开展。2009年3月浙江省教育厅首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成立了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教育分会,每年召开一次全省教育审计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审计业务培训,组织本科高校、高职高专、市县教育局三个大组开展审计理论研究、实务研讨。加强审计机构队伍建设,近三年来,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18所高校和苍南县等15个县级教育局均设立独立内审机构,尚不具备设立独立内审机构的许多高职高专和县级教育局将内审职能从财务部门剥离出来,与监察等职能部门合署。许多单位普遍开展了预算执行、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基本建设、修缮维修、经济合同等审计,加强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工作的事前、事中过程跟踪审计,开展了科研经费、学生资助等专项审计调查。全省教育审计正朝着从广度上做到全覆盖、从深度上提升转型的方向上发展。 四、理论依据和创新理念 在内审工作开始推进阶段,许多审计有待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又涉及到各部门利益,如何做到审计平等,如何做到审计范围全覆盖,如何掌握工作节奏,都需要正确的方式方法。理念是推进工作的先导,“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制订制度并认真执行是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只有结合实际,制定审计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才能有计划地在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内审工作的开展。“审计要有地位,必先有作为”,只有根据审计制度,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积极主动组织实施各项审计工作,才能发现问题揭露矛盾,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免疫”功能。因此,近三年省教育厅重点抓好审计工作制度建设,梳理了审计范围全覆盖的审计工作项目,建立了五项经常性的审计工作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成效,使全省教育审计工作上了新的台阶。 |